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;专业承包、劳务分包;建设工程项目管理;软件开发;计算机系统服务;销售机电设备、通讯设备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、消防器材、五金交电(不含电动自行车)、仪器仪表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;工程设计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